关于上报宗教自查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为了扎实开展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自查工作,及时掌握少数民族师生的思想状态及宗教信仰,建立我校少数民族师生台账,根据《全省宗教工作自查自纠方案》的通知(陕统发电(2018)30号)精神,现请各单位高度重视、认真自查,按时报送少数民族学生信息登记表与少数民族教师信息登记表(二级学院并报送一名统战信息联络员),请于10月16日之前以纸质版的形式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3712办公室(需领导签字与盖章),电子版发送至1582015690@qq.com 邮箱。(表格已上传统战部网页资料下载中心,请及时查看,谢谢)
党委统战部
2018年10月10日